【导读】第二次填报志愿在考试结束、公布考生成绩及全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后进行。考生须再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正式志愿。正式志愿与意向志愿的学习层次、科类必须相同,所报院校或专业可以不同。未在指定时间填报正式志愿的考生,默认其意向志愿为正式志愿。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考生号登录重庆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
2021年重庆征集志愿填报时间:12月初
(一)填报对象
第二次填报志愿的对象为: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学校或专业在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中取消了招生,凡涉及的考生均可重新改报其它学校或专业。
(二)填报规则
凡符合第二次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填报志愿:
1.考生不得改变报考科类改报本科类以外的学校;
2.考生只能对涉及计划变更的志愿进行改报。
(三)填报时间
具体时间以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布时间为准,届时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将提供第二次填报志愿入口
(四)对放弃填报的处理办法
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第二次填报。
凡符合第二次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登陆网站后系统会将符合条件的志愿项识别出来供考生修改,不符合的志愿项只供考生查看。